机构职能
一、办公室
负责局机关公文运转、财务、劳资、机要、保密、档案、信息宣传、行政类印章管理、会务、综合性材料起草、行政公文督办、信息调研、信息系统建设、行政后勤、安全保卫等综合行政事务工作;负责国家安全工作;负责行政许可、信息公开管理及办公自动化等工作;负责中央监管信息平台的相关维护协调工作;承担局维稳办日常工作;牵头负责辖区资本市场相关的舆论引导与舆情监控工作;负责对协会的财务管理监督;局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党务工作办公室(纪检办公室)
负责局党务、党风廉政建设、党员和干部监督管理、违纪案件调查、组织人事、外事等工作;负责联系工青团妇工作;负责针对干部的信访工作(包括办理涉及检举控告我局及我局工作人员违法、违纪、失职、渎职的诉求);牵头联系协会工作;局党委、局纪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公司监管处
负责辖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日常监管工作;负责对企业证券发行、并购重组和股权激励等相关业务保荐机构、财务顾问、资信评级等中介机构执业活动进行监管;负责对公司类各监管对象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等信息披露义务人实施检查;根据业务监管范围,负责对安徽上市公司协会进行业务指导;局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机构监管处
负责辖区证券经营机构、证券投资咨询机构、证券交易结算资金存管机构、证券信息技术系统服务机构、境外证券类机构驻华代表机构等的日常监管;负责公募基金管理机构、公募基金销售机构(含独立基金销售机构)、公募基金托管机构、公募基金服务机构等的日常监管;负责对上述机构及其子公司、分支机构,以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实施检查;根据业务监管范围,负责对安徽省证券期货业协会进行业务指导;牵头负责科技监管工作;局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稽查处
负责自立案件及证监会交办案件的办理;负责相关案件协查工作;负责辖区证券期货行业反洗钱相关协调工作;负责涉刑案件移送工作;局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法律事务处
负责自办案件的审理、听证并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工作;负责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负责辖区普法、诚信建设等相关工作;负责对辖区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进行监管;负责与辖区公检法等机关的协调工作;负责涉及本局的有关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工作;组织开展局法律专业小组工作;局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七、综合业务监管处
负责辖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拟上市公司的辅导监管;负责辖区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工作;负责辖区北京证券交易所拟上市公司的辅导监管工作;配合地方人民政府相关部门开展区域性股权市场监管工作;负责对股权众筹融资服务机构、融资者等股权众筹融资活动相关主体实施检查;负责与地方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的监管协作工作;负责其他创新类业务监管;局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八、期货监管处
负责辖区期货经营机构监管工作,负责对期货公司及其子公司、分支机构,以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实施检查;负责辖区境外期货持证企业的日常风险监控和现场检查;负责辖区注册的私募机构的行政监管工作,开展辖区私募基金日常监管和现场检查工作,加强辖区私募基金风险监测与防范;根据业务监管范围,负责对安徽省证券期货业协会进行业务指导;负责对安徽省私募基金业协会进行业务指导;局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九、会计监管处
负责对注册在安徽并具有证券资格的审计与评估总分支机构进行监管;牵头负责辖区债券发行人(含中小企业私募债)、资产支持证券发行人、公募REITs的监管工作;负责对审计与评估机构在安徽从事的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活动进行日常监管;负责对各业务处室监管中遇到的相关会计问题提供咨询意见;组织开展局会计专业技术小组工作;根据业务监管范围,负责对安徽上市公司协会进行业务指导;负责与其他审计与评估监督管理部门、自律组织的沟通协调;局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投资者保护工作处
组织开展辖区投资者保护和教育工作,组织实施辖区投资者保护检查和调查评价工作,组织辖区证券期货经营机构落实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制度;负责处理对辖区市场主体的投诉、信访、举报事宜;推动辖区资本市场纠纷调解工作;协助、配合地方人民政府相关部门开展打击非法证券期货活动,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根据公安、司法机关等的请求,出具有关非法证券期货活动案件性质认定意见或者提供政策解释;配合地方人民政府相关部门开展辖区各类交易场所的清理整顿工作;局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