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者保护典型案例(四)
日期:2025-02-14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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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苏大维格利用交易所互动平台误导性陈述案
2023年9月14日,苏州苏大维格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大维格)在深交所互动易平台(以下简称互动易)回复投资者关于光刻机的提问时,误导投资者认为其能生产芯片光刻机,导致公司股价出现异常波动,对市场造成恶劣影响。江苏证监局于2023年12月29日作出处罚决定,对苏大维格给予警告并处以150万元罚款,对相关负责人给予警告并处以100万元罚款。该案是证监会系统查处的互动易平台信息披露违法第一案,对信息披露的内涵和外延作出了突破性的解释,开创了打击上市公司利用类似互动易平台从事信息披露违法行为的先例,具有极强的代表性和典型性。该案的查处对市场上司空见惯的利用自愿信息披露平台进行误导性陈述的违法行为形成了有力威慑,有力维护了资本市场“三公”秩序,切实保护了投资者合法权益。
二、当事人主动提起R上市公司虚假陈述纠纷调解案
2023年,中证资本市场法律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中证法律服务中心)陆续受理了3批次共121名投资者与R上市公司之间的证券虚假陈述纠纷。因该上市公司于一审民事判决书作出前变更了注册地址,有关管辖法院亦相应变更,而示范判决于之后生效。为避免管辖法院变更导致的裁判结果不确定性,降低诉讼成本,双方当事人基于与中证法律服务中心过往合作经验,共同选择向中证法律服务中心申请调解。经调解,双方达成调解方案,同意参照示范判决,由R上市公司就投资者的损失承担40%的赔偿责任,调解金额总计280余万元。本案是首起由纠纷当事人主动提起申请启动调解的证券虚假陈述纠纷,是传统意义上的“示范判决+专业调解”机制的延伸,体现了调解这一纠纷多元化解方式越来越被投资者与市场主体各方所接受,调解组织在证券虚假陈述纠纷化解领域的公信力、权威性在不断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