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职能
上海证监局是中国证监会派驻上海的派出机构,前身为上海市证券管理办公室(隶属于上海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决定建立集中统一的证券监管体制后,1999年7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监管办公室(简称上海证管办)作为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正式挂牌。2000年9月,中国证监会决定成立中国证监会上海稽查局。2004年3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管办更名为加拿大28快速预测开奖上海监管局,简称中国证监会上海监管局或上海证监局。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中国证监会授权,上海证监局的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对辖区内证券发行人、上市公司、非上市公众公司、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期货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证券投资咨询机构、基金销售机构,以及从事证券期货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律师事务所、资信评级机构等市场主体实施日常监管,对辖区监管范围内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进行查处,开展证券期货投资者教育和保护工作,防范和依法处置辖区有关市场风险,履行法律法规规定和中国证监会授权的其他职责,有效维护市场公开、公平、公正,维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促进辖区资本市场健康发展。
目前,上海证监局内设18个处室:办公室、党务工作办公室、纪检办公室、信息调研处、公司监管一处、公司监管二处、公司监管三处、债券监管处、机构监管一处、机构监管二处、期货监管处、私募基金监管处、综合业务监管处、稽查一处、稽查二处、法治处、会计监管处、投资者保护工作处。
办公室:负责全局综合行政事务、财务管理、后勤保障、机要保密、国家安全等工作;牵头负责行政许可、信息公开、协会管理等工作;负责与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的综合协调工作等。
党务工作办公室:牵头负责全局党建、基层党务工作;负责干部人事、教育培训、内部审计工作。
纪检办公室: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负责对全局依法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监督;开展廉政教育等。
信息调研处:负责全局调查研究工作;牵头负责人大和政协提案的答复处理;负责辖区资本市场的信息统计、分析、报送和市场风险综合研判等工作;牵头负责开展服务国家战略、支持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相关工作的研究、协调和推进;牵头负责新闻宣传工作。
公司监管一处:负责辖区上交所主板上市公司的日常监管;指导上海上市公司协会。
公司监管二处:负责辖区深交所上市公司的日常监管;负责辖区北交所上市公司和新三板公司的日常监管。
公司监管三处:负责辖区科创板上市公司的日常监管。
债券监管处:负责辖区公司(企业)债券发行人、资产支持证券发行人、评级机构的日常监管;负责辖区公司(企业)债券业务、资产证券化业务的监管;负责辖区拟上市公司辅导验收监管工作。
机构监管一处:负责辖区证券公司、分公司、营业部等(除资产管理业务以外)、以及证券公司所属证券投资咨询机构的日常监管;指导上海市证券同业公会。
机构监管二处:负责辖区基金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独立基金销售机构等法人主体的日常监管;负责辖区证券公司资产管理业务的日常监管;指导上海市基金同业公会。
期货监管处:负责辖区期货经营机构、证券期货投资咨询机构和外资代表处的日常监管;指导上海市期货同业公会。
私募基金监管处:负责辖区私募基金法人主体的日常监管;负责辖区私募基金相关风险防控和处置。
综合业务监管处:负责辖区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的信息安全、信息技术监管和现场检查,牵头辖区证券期货网络信息安全事件应对和处置;负责对辖区信息技术系统服务机构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进行监管;牵头与规范辖区证券期货市场科技监管、科技创新工作。
稽查一处:负责案件的调查、报备、复核工作;负责办理证监会系统内外相关单位案件协查工作等。
稽查二处:负责案件的调查、报备、复核工作;负责办理证监会系统内外相关单位案件协查工作;牵头承担辖区证券期货基金行业反洗钱相关协调工作等。
法治处:负责统筹协调推进辖区资本市场法治建设;负责自办案件的审理、听证、行政处罚、送达、执行等工作;负责辖区普法及诚信建设等相关工作;负责对辖区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进行监管;牵头负责与公检法机关等相关部门的法治联系协调工作等。
会计监管处:负责对辖区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在辖区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活动进行监管;负责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相关工作及区域性股权市场的协调监管工作。
投资者保护工作处:负责牵头组织开展辖区投资者保护和教育工作;牵头负责处理辖区信访工作,推动辖区证券期货纠纷调解和仲裁工作;负责辖区打击非法证券期货基金活动工作,协助司法机关做好非法证券期货基金活动的性质认定等。